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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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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55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新乡医学院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一、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雒保军

副组长:孙翔 林俊堂

成 员:朱金富 杨志军 于毅 任玉明 刘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张洁

成 员:张哂 杨建华 高红丽 郝永伟 范晓峰

(二)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各专业考核方案、成绩评定与汇总等工作,并将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生对象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与招生计划

详见当年《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二)报名方式

发送标题为“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的邮件至指定邮箱:zsbgs@xxmu.edu.cn,同时严格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须同时发送word电子版、考生手写签名后的PDF格式扫描件);

2.第一学士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的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5.近期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480*6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

6.《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一览表》(附件2)(Excel格式);

7.体检表(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8.本人大学毕业综合成绩单(JPG或PDF格式);

9.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JPG或PDF格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考生仅可填报两个专业;

2.报名材料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在报名邮件内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大小控制在30M以内;

3.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错填、漏填、弄虚作假等后果自负;

5.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以我校指定邮箱的收件时间为准,逾期发送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四、选拔办法

(一)资格审查

按照当年《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具体时间安排,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对审查合格考生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资格。

(二)数据采集

按照当年《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具体时间安排,考生统一到新乡市招生办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

(三)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工作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试、考核测试。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新乡医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大学毕业综合成绩单;

5.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四)考核与录取

1.根据报名情况,采用不同的录取方式。

(1)注册录取

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数,采用注册录取方式,考生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即被录取。

(2)考试录取

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综合评价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办法,满分100分,考生在原学校四年综合成绩占30%,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就高原则)占30%,面试答辩成绩占40%,面试考核由考生报考的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2.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

3.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录取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工作按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报到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不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给结业证书。

(三)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未满一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退学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学生,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六)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人民币):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相关专业本科生相同,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600~10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据实结算。其中,八人间 600元/生·年,六人间 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八、申诉渠道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录取结果公示期内书面向招生与就业处提出异议,招生与就业处在3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

九、监督措施

(一)将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贯穿招生考核全过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公开”规定,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重点强化对考生报名、考核、录取、入学资格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加强对考核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工作指导,对监督工作小组的监督情况实施“再监督”,受理测试及录取工作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三)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四)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373-3029443。

(五)招生咨询电话: 0373-3029485。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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