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新乡市分区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新乡医学院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现将大赛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参加比赛的选手,应是项目的核心成员,且不超过3人。

二、报名参赛条件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6月8日)。参赛团队可以到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提交资料包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报送路演PPT(不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相关材料电子版。

2、选拔推荐(6月9日-10日)。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符合参赛条件的优秀项目上报新乡赛区。

四、参赛要求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前两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第一届“豫创天下”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参加比赛的选手,视作自愿接受各级赛事组委会的工作安排和自觉遵循比赛规则,非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赛,请提前做好充分的参赛准备。其他有关事项请按照《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新乡市分区赛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联系人:陈希娟

联系电话:0373-3831397

附件: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暨第二届“豫创天下”创业创新大赛新乡市分区赛的通知.doc

2018年6月4日